第295章 生杀之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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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97章 生杀之地
这一晚,武阳算是见识了哈族牧民的待客之道。
吃了羊肉,喝了马奶子,多才多艺的江布尔,还专门为两人弹起了悠扬的冬不拉,唱了听不懂的传统民歌,边吃喝边弹唱的项目结束后,又被要求继续吃肉。
好不容易结束了这番热情,江布尔才问起两人有什么重要的事儿。
周景明也不避讳,直言说自己也是来淘金的,想到哈巴河那边去寻一个矿点淘金。
说起这事儿,江布尔倒是没有表现得多讨厌,毕竟,他牧场所在的位置,距离哈巴河还有挺远的一段距离,淘金客对草场的破坏,以及给牧民带来的纷扰,对他没多大影响。
让周景明感兴趣的是,六老板居然会专门跑到这里来找他买鹰,问了才知道,江布尔本人就是远近闻名的驯鹰高手。
六老板专程过来,其实是为了从他手里购买一只驯好的鹰集,被拒绝后,退而求其次,想要弄一只鹰带回去,给了五百块的价格,这才有了他儿子上树抓雏鹰的事情,原本他是不答应的,奈何大儿子不听话,借放羊的机会去瞎搞。
说起驯鹰,倒是找到了感兴趣的话题,两人也就找著这方面,多聊了一些。
通常情况下,哈族牧民用网、夹子、套子等工具捉住大鹰或是在高山中掏来小鹰之后,首先给鹰戴上皮制的眼罩,让它什么都看不见。
若是雏鹰的话,则需要关在笼子里喂养一段时间。
驯鹰的第一步首先是打掉它的威风,方法是让鹰站在一根木棍上,木棍的两头系上绳子,来回摇晃,使鹰站不稳。
经过昼夜不停地摇晃之后,鹰被弄得神魂颠倒、头晕目眩,久而久之,鹰便会晕倒在地。
这时,要往鹰头上浇冷水,使其苏醒过来。
然后给饮盐水或是茶水,而不给食物。
原本威风凛凛的鹰,一下子像泄了气的皮球,变得有气无力。
经过半个月左右的折磨后,鹰才会被渐渐驯化。
下一步开始喂食。
喂食的时候不是将肉送到鹰嘴边,而是驯鹰人把肉放在手臂的皮套子上,让鹰过来叼著吃。
这个时候鹰已经被饿得快发疯了,见到肉就会不顾一切去叼,驯鹰人慢慢地将离鹰的距离越来越远,使鹰跑过来叼著吃,到飞过来叼著吃。
每一次都不让鹰吃饱。
用这种方法直到鹰飞起来,又飞到驯鹰人的手臂上叼肉吃,说明已经驯化得差不多了。
不过,这些驯化活动都是在室内进行。
更重要的是在室外的训练。
在室外驯鹰时,先要把鹰尾部掌握平衡和升降的十六根羽毛用线缝起来,使鹰飞不高也飞不远,只在小范围内活动。
训练它捕捉猎物时,不再用肉,而是把活兔子捉来拴在草地上或在狐皮上捆上肉,让鹰去叼著吃。
这种训练差不多时,则把尾部的缝线拆掉,但要在腿上栓一根长长的绳子,放风筝似的让它去捕捉猎物。
等熟练之后,可以将手中的绳子松开,但还不能将腿上的绳子取掉,即使它飞跑了,绳子还会吊在空中,骑著马很容易就能追回来。
正式放鹰捕猎,给鹰喂食物的时候,既不能喂得过饱,也不能喂得太少,否则会影响鹰捕捉猎物的积极性,喂食适量才能让鹰保持旺盛的战斗力。
许是因为感念周景明和武阳救人的恩情,江布尔见两人对驯鹰的事情感兴趣,倒也不隐瞒,跟两人说了不少其中的诀窍。
周景明多少有些了解,听得并不费劲,反倒显得比武阳更感兴趣,因为以前不了解的一些关键节点,现在算是弄明白了。
反正在矿场上,他的时间挺多,要是有机会弄到鹰集,不妨好好驯一驯,倒不是为了用来捕猎,纯当是枯燥生活中的一种娱乐,消磨时间。
当然,他也知道,若是能弄到好的鹰隼,真驯养出来了,那也是能卖上大价钱的,碰到喜好这方面的金主,毫不夸张地说,卖个一两万不成问题。
武阳就听得有些自瞪口呆了。
他甚至想像不出,驯出这样一只能用来捕猎的鹰,得花费多少时间精力。
来山里是为淘金赚钱,哪有那么多精力来做这件事情。
对这种极度需要耐性的细致活计,他听著都头疼。
天黑以后睡觉,两人就有些遭罪了。
按照哈族的习俗,晚上客人睡觉时,主人一定要将新而干净的褥子拿出来给客人铺床,铺得越厚越多,越显得对客人的尊重,所以,在这种晚上还显得有些闷热的毡房里,两人得到了铺了三条褥子的待遇,当真是热情似火。
所以,第二天一大早,周景明和武阳心里,都有一种赶紧逃离的想法,吃过早饭后,跟江布尔打了招呼,骑著喂了苞米的马匹,离开得匆忙。
又经过三个小时的跋涉,两人终于来到哈巴河淘金河谷。
两人稍作休息后,吃了些干粮,烧了些热水喝过,武阳问:「周哥,打算怎么找?」
周景明想了一阵:「也好办,咱们两人,一个往上游打探,一个往下游,前天的摩托车你见过的,只要看到就知道他在什么地方。当然,必要的时候,找人问一问————就说,我们丢了一辆摩托车,有人看到被人骑著往哈巴河这边来了,发支烟就能问出的消息。」
武阳点点头:「就这样!」
他当即骑著马,提著双管猎枪朝著下游走。
周景明也没有过多停留,骑著马领著金旺,顺著上游一路看去。
他观看著沿途的矿点,也在路上遇到淘金客的时候上前发支烟,问一下有没有看到有人骑著摩托车进出。
哈巴河河谷两侧的山体是断块山,地势呈阶梯形发展。
淘金客所走的,其实是曾经的牧道,一路往上走,地势急速提升,狭窄的路道在山崖上盘旋上下,时而通向山梁,时而深入谷底。
这边可比哈熊沟、哈依尔特斯河那些地方险峻得多,一个接一个的大坂,往来其中,更多的是在锤炼勇气。
得等上几年,河谷中金老板多了,为了开采山中岩金,这路道才专门修整过,能通汽车,现在却是不行,连骑著马穿行都让人觉得胆颤心惊。
过了不到半小时的样子,周景明身后传来武阳的叫声。
周景明见状,知道武阳肯定是探听到消息了,连忙下马掉头,迎了上去:「找到了?
「」
武阳点点头:「找到了,我往下走了不到三里地,就在河滩上的一个淘金点,看到了停在地窝子边凉棚下的摩托车。
我下去找了个人问了下,只说自己是来找队伍淘金的,问管事的要不要人。
那管事的说,得等他们把头回来才知道,他自己不敢决定。
我又问他,他们把头是谁。
那人就骄傲了,说他们把头是从地质队出来的人,找矿老厉害了,姓岳————」
武阳说到这,双手拍了一下:「不用说也知道,肯定是周哥你说的岳启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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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景明追问:「那你问出来没有,他去了哪里?」
武阳笑道:「怎么可能不问,我听那管事的说,姓岳的被一个金老板请去找矿了,他没少通过帮人找矿赚钱,在哈巴河淘金河谷里,挺有名气,很多人都卖他面子,也没什么人会动他的矿点。」
周景明听到这话,不由咧了咧嘴,想当初他到小半岛的时候,也曾想通过自己的找矿能耐赚钱或是搏一些面子,让自己能安生淘金,可惜,事与愿违,从遇到老唐开始,路子就由不得他了。
却听武阳说:「听说是到源头的座山去看看,好像是去一个什么草甸。
「那我知道他们去哪里了。」
同样是地质队出来的人,又是同事,周景明知道的一些矿点,岳启元也知道,而有草甸的座山,似乎只有那么一处。
哈巴河淘金河谷出金子的座山,有好几座,其中有几座,周景明第一次领著武阳和巴图过来看矿点的时候,就已经到过。
既然是去找座山,那肯定也是动了开采岩金的想法。
周景明不知道他们怎么会想起来去那座有草甸的座山,那地方隐秘,而且环境挺凶险。
他在地质队的时候曾随勘探队到过,记忆中,那地方阴沉沉的,也有一个湖泊,受它水汽滋润,草甸中各种植物生长得非常茂盛,可谓是碧草如毡,并且,里面容易起雾。
就因为那雾,勘探队还在里面迷路走散,有人陷入沼泽,丢了命。
一般的淘金客不会选择那样的地方,海拔高不说,路道也出奇的艰难,同样有跃进时期修的早已经荒废的牧道,非常的偏僻,搬运物资极其困难。
选那样的地儿,周景明估计,他们应该是想偷采岩金矿。
不办许可证偷采岩金矿的事情,在最近几年的时间里,会大量涌出来,以至于那些偏僻的座山上,会在短时间内冒出大量矿洞,也成了淘金季结束,淘金客洗洞的另一处生杀之地。
他给武阳递了支烟,自己也点上一支,牵著马继续顺著河谷深入。
别无其他,岳启元选那样隐秘的地方,周景明觉得很方便行事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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